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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705号(医疗体育类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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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将第三方医检行业规范化建设列入后疫情时代公共医疗卫生建设重点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又称独立医学实验室,一般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从事医学检验的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建立,对于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技术能力强、质量有保证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检测保障,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供了重要补充

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从规划引导、审批准入、人才支撑、质量提升等多方面入手,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2016-2020)》《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分别提出,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等,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医学检验实验室数量居各类独立医疗设置机构首位,共计1109个,其中社会办医占比达88.1%。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监管,提升第三方医检行业整体水平。为规范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展,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6〕37号),明确了医学检验实验室科室设置、人员设备、规章制度等内容,并对医学检验实验室机构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20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在《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的基础上,组织制订《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机构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对于您提出的将独立实验室纳入医保监管范围,并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控各机构的数据变化,及时发现异常问题、实施干预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发展整体情况予以参考研究。


(二)关于合理规划,引导第三方医检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关于您提到的针对行业“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设立投资周期10年以上的政府引导基金的建议,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医改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要求,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目录管理改革、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医保基金监管等各项新举措,充分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引导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医药卫生体质改革成果。一些统筹地区已探索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提升患者保障水平。

关于您提到的完善医疗卫生系统人才评价机制,消除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等的建议,我委及相关部门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等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高度重视。第三方检验机构等民营医疗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享有和公有制单位人才一样的职称评审权。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通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平等待遇。2020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拓宽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高新技术开发、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或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受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第三方检验机构等民营医疗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可以按照规定申报职称评审,参与职称评价。


(三)关于平战结合,充分发挥第三方医检机构在公共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2020年8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要求,鼓励借助第三方实验室,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统筹日常核酸检测需求,对各方核酸检测力量尤其是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有序调度。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推动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健康发展。鼓励各地发生疫情时,按照下设实验室较多、分布较广、检测能力较强、资源调动效率较高等标准和资源参与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实验室参与核酸检测。对于您提到的“逐步将第三方医检机构纳入慢性病健康管理、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等日常公共卫生协同服务中,补齐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能力不足短板,助力医疗资源均等化建设”,我委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推进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着力加快完善第三方医检行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紧密型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继续鼓励社会资本按标准举办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专业医疗机构,鼓励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学学科发展,调整职称全国统一考试或评审专业,并做好与医学教育的衔接。逐步将第三方医检机构纳入日常公共卫生协调服务中,补齐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不足短板,助力医疗资源均等化建设,更好的服务人民健康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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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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