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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健康中国”战略落实的组织保障

作者:刘沐芸    来源:2018-03-14 综合开发研究院

刘沐芸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个体化细胞治疗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中国”战略稳步推进,不仅事关我国经济社会的调结构、转动能的高质量发展,更事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民生工程的高质量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018年3月13日公布的机构改革方案,科学面对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深化改革过程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坚持一类事项原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按事项权责归类对相关机构部门进行了职能归口,科学配置权力,将涉及与民生改善的医疗卫生领域改革中关键环节进行梳理、规划和配置。显示出要啃下与人民群众获得感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领域深化改革这块“硬骨头”的坚定决心与国家意志。

围绕着高质量建设“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将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关键环节、职能和权责,按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政府经济调节进行了重新规划设置。

一是规划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医疗服务的公共性,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调整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疾病谱慢性化,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发展目标。

二是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治下单独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审评审批和药品销售流通予以统一归口管理,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紧紧抓住药品安全性、有效性以及质量可控性,加快新药好药上市,满足公众用药需求。

三是规划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发挥政府经济调节作用,统筹医保支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救助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5亿,织就世界最大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网,今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40元,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此次医疗卫生体系的机构改革,科学配置职能,明确权责,高效协同,会在如下几个方面对目前纵深推进的医疗改革形成组织保障和体制支撑,发挥协同效应,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1、回归公立医院的医疗公益性,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的有为施政,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有望从机制上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体现出医务人员专业服务技术的价值,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难题。从人事薪酬制度、科研成果和创新医疗手段的转化结合流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医保支付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方面协同发力,创新发展,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

2、有望在国家层面建立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及高值医用耗材国家级集中采购、配送平台。充分发挥我国大市场大需求的规模优势,形成集中价格谈判机制,规模采购以降低采购价格,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有效破除过去单个医疗机构力量不对等的价格谈判和分散采购的机制弊端,保障我国临床急需创新药品、药械、医用耗材的合理、稳定、持续的供给。

3、高效织牢织密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网,缓解当前较为薄弱的环节,增强人民群众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整合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价格调节、医保结算以及医疗救助等有助于减轻参保人患病的经济负担的有关职能,大幅降低过去由于职能分散所需的跨部门协调工作以及协调难度。过去,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较低,一旦有家庭成员患大病,全家就有可能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境地。此次的机构改革,通过职能优化、科学协同、职责明确,确保花好每一分“大病保险”的钱,既发挥医保支付监管作用,减少不必要的“大处方”、“大检查”,同时通过价格调节机制,促进合理用药,推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并结合医疗救助途径以增强城乡居民的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充实全科医生队伍,推进分级诊疗,降低患者小病拖成大病的风险,逐步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4、单独规划设置药品监管职能,将有利于进一步突破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和进程,激发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活力。统一部署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做好简政放权减法的同时,也注重完善监管的加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统一整合了市场综合监管理职能。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满足维护公众健康和促进产业发展的双重目标,针对当前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深化改革面临的突出矛盾,单列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有利于制度重建,重大政策调整以及能力配套建设等的组织领导、协同推进以及监督检查,以推动我国制药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促进制药工业产业升级发展,通过科技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改变我国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加快新药好药上市,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将科技创新与临床诊疗手段结合统一,增强人民群众科技进步的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cdi.com.cn/detail.aspx?cid=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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